诚信建设
诚信公约
 第一条 为保证合肥市代理记账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 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代理记账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遵纪守法、遵循公序良俗。严格执行 财税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协会章程和社会公德,在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业务承接:
1、不以贿赂、回扣、佣金、业务介绍费、劳务费等方式争揽业务;
2、不以诋毁同行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3、不以利用 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计成本争揽业务;
4、不以向客户承诺或代办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服务争揽业务;
5、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6、发现不具备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机构或从业人员开展代理业务和代理记账机构在执业中有违规违法行为,主动向主管财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举报。
7、代理记账行业内从业人员违反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属于异常离职行为的,报行业协会备案;
第四条 建立健全收费定价机制。严格执行 有关价格政策,按照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明码标价。
1、自觉遵守服务收费价格的行业约定,不故意压低收费价格或以免费、其他变相收费方式等不正当的方式争揽业务。客户已经与代理记账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的,其他代理公司不得恶意竞争。
2、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业务收费可以基于以下几方原因适当优惠:业务量极少、提供的服务事项少于收费标准范围、核算要求简单的客户,但不应低于执业成本,并应考虑一定的经营收益和风险收益。
第五条 严格按照《中华 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记账程序,认真履行会计职责, 勤勉尽责,谨慎执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第六条 树立良好会员关系,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净化行业经营环境:
1、会员之间互通信息、团结互助、加强合作、共谋发展,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
2、会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共同反对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现象,净化行业经营环境;
3、会员之间发生争议时,应自觉维护会员团结,以维护会员整体利益为重,用协商方法解决争议。
4、会员之间业务流转,后任会员应与前任会员进行充分沟通,在充分了解客户选择的基础上,以不低于前任收费标准和执业标准的前提下,承接业务。
第七条 履行企业对员工社会责任,包括:
1、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熟悉掌握相关财税知识,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督促员工按照本公约的约定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3、支持和促进从业人员的有序正常流动,不聘用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和违法违规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不聘用尚未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不得录用的人员。
4、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
第八条 自觉遵守合肥市代理记账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自律约定,积极配合行业协会对本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九条 自觉接受本协会监督管理。
1、本协会负责监督实施本公约,有权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依据惩罚规则(另定)处理。
2、会员单位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主动按年度、按时向协会缴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单位有权对本协会执行公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本公约经全体会员单位签约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总商会大厦2201室西二    邮箱:3146597521@qq.com 邮编:230032

皖ICP备16023061号    版权所有:合肥市代理记账协会

技术支持:众龙集团    联系电话:13505514706